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江川东路100号内,为完成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民用飞机安全监控大数据分析系统》,现需委托专业机构完成项目监理工作,欢迎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前来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民用飞机安全监控大数据分析系统项目监理项目;
2.采购单位: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
3.采购内容及要求:
1) 为项目提供项目监理服务;
2) 编写并提供项目监理报告。
4.合同主要条款
1) 主要内容: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监督控制,对本项目的合同和文档资料进行审核管理,协调项目研制单位间的工作关系。“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将作为本项目监理的核心内容,全程地进行监督控制。
2) 监理成果:项目监理总结报告。
3) 除非另有约定,付款方式及条件如下:
a) 第一次付款:合同首付款为合同总价的50%。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提供发票(乙方需开出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
b) 第二次付款:为合同余款,即合同总价的50%,在民用飞机安全监控大数据分析系统项目通过项目验收后,甲方在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二、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相应的项目监理资格;
2.具有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理经验者优先;
三、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构成
1) 公司介绍;
2) 报价构成及相关明细表(一般应要求供应商的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含服务费、杂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3) 合同主要条款响应/偏离表;
4)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5) 项目监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 近三年财务状况;
7) 类似项目经验;
8) 重大涉诉情况;
9) 其他对自己有利的证明文件;
1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
2.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以电子版(可以刻盘)及纸质版(需密封)文件同时递交的方式发送至指定联系人。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从2017年6月12日起至6月19日下午17:00止,接受各报价人的报价,逾期不予接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江川东路100号
联 系 人:丁宏宇
电子邮箱:dinghongyu1@comac.cc
联系电话:021-20875937
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