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
询价公告
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服公司)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100号,现需采购虚拟化服务器、共享存储、网络交换机等设备。欢迎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前来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概述
1.名称:设备采购
2.编号:SACSC-ZB-2016- ;
3.单位: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
4.内容:详见附件
5.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须知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构成
(1)公司介绍;
(2)报价构成及相关明细表(一般应要求供应商的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含货物、运费、安装、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3)技术参数偏离表;
(4)合同主要条款响应/偏离表;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6)近三年财务状况;
(7)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如需要);
(8)类似项目经验;
(9)重大涉诉情况;
(10)其他对自己有利的证明文件;
(1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
2.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以电子版及纸质版文件同时递交的方式发送至指定联系人。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从2018年6月27日起至7月2日下午17:00止,接收各报价人的报价,逾期不予接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单 位: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
2.地 址:上海市江川东路100号
3.联 系 人:朱亚东
4.电子邮箱:zhuyadong@comac.cc
5.联系电话:021-20876020
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 6月 27日
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
设备采购询价文件
(一)总则
1.采购明细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硬件设备及相关配件的明细与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2.采购方式
按照《招标比选管理规定》,本项目以比选的方式进行。
3.采购程序
(1)招标比选工作组牵头部门发出询价文件;
(2)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并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指定接收人;
(3)招标管理工作组牵头部门组织需求部门及纪检监察部共同进行拆封;
(4)招标管理工作组牵头部门组织开展比选工作。
4.供应商资质与资格要求
a) 属于从事相关设备生产或经营的企业法人,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概况介绍;
b) 项目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采购原装正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装整机。供应方提供随机资料、技术说明文件、产品清单(保修证书)、所有设备及配件应有厂家保修凭证及系列号;
c) 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5.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参数、验收标准、付款条款、售后服务要求等)
a) 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1。
b) 验收标准:
设备原厂商质量标准、设备原厂商包装标准。设备包装完好、设备型号性能指标满足或优于设备采购清单技术性能指标要求,设备数量与服务器设备采购清单符合,拆箱安装后设备运行正常。
设备到货交接验收工作由买方主持,会同供方人员共同进行检查、清点,所到设备型号、数量、技术参数等必须与合同产品配置一致,否则由供方负责无条件更换,在15天内解决。
c) 付款条款:
合同金额分两期支付,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每期支付的金额和时间如下:
支付金额:第一期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第二期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支付时间:第一期付款时间: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后通过终验,并且买方收到卖方出具的发票并核对无误后30日内支付。
第二期付款时间:设备通过终验后三个月设备运行良好,并且买方收到卖方出具的发票并核对无误后30日内支付。
d) 售后服务:
卖方提供本采购项的质保期(即设备最终验收合格时的状态所保持期限)不低于设备原厂商提供的期限,自买方最终验收合格后次日起算
6.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8年7月2日星期日17:00(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超过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100号(邮编200241)
7.递交方式
以纸质密封方式,快递至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
8.递交收件人
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
科技管理部 朱亚东
联系方式 021-20876020
(二)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公司介绍
2.报价构成及相关明细表(一般应要求供应商的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含货物、运费、安装、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报价注意事项:报含税价;如有折扣,需报折扣后的价格;
币种:人民币;
报价明细表需密封后邮递。
3.技术参数偏离表
4.合同主要条款响应/偏离表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近三年财务状况说明
7.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如需要)
8. 提交附件2《承诺函》中提及的所有资料并签署承诺函后附报价文件
9. 其他对自己有利的证明文件
注:以上报价文件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附件1:
表1采购设备清单
附件2
承诺函
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
依据贵司( )年第 号关于 的比选文件,本企业愿以该比选文件所载之要求和条件参加贵司甄选。本企业依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序 号 |
文 件 名 称 |
原件扫描件 /份数 |
复印件 /份数 |
是否 提交 |
提交 日期 |
备 注 |
1 |
企业的营业执照 |
|
|
|
|
|
2 |
企业股东名册及股权登记文件 |
|
|
|
|
|
详细说明文件(如有) |
|
|
|
|
|
|
3 |
企业章程(如需) |
|
|
|
|
|
4 |
企业有权机构同意参加比选的有效文件/证明 |
|
|
|
|
|
5 |
企业行业资质证书(如需) |
|
|
|
|
|
信誉等级证明(如需) |
|
|
|
|
|
|
执行项目所必须的批准文件(如需) |
|
|
|
|
|
|
执行项目所必须的执照(如需) |
|
|
|
|
|
|
执行项目所必须的许可(如需) |
|
|
|
|
|
|
6 |
企业担保情况法律文件(如有) |
|
|
|
|
|
企业担保情况说明文件(如有) |
|
|
|
|
|
|
7 |
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额30%的资产出售法律文件(如有) |
|
|
|
|
|
8 |
证明企业具有项目相关过往经验的法律文本 |
|
|
|
|
|
证明企业具有项目相关过往经验的资料 |
|
|
|
|
|
|
9 |
企业可预见的、标的金额大于1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重大诉讼、仲裁、索赔、行政复议或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文本(如有) |
|
|
|
|
|
企业可预见的、标的金额大于1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重大诉讼、仲裁、索赔、行政复议或行政处罚相关情况说明(如有) |
|
|
|
|
|
|
企业已存在的、尚未审理或执行完毕的标的金额大于1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重大诉讼、仲裁、索赔、行政复议或行政处罚的相关法律文本(如有) |
|
|
|
|
|
|
企业已存在的、尚未审理或执行完毕的标的金额大于1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重大诉讼、仲裁、索赔、行政复议或行政处罚的相关情况说明(如有) |
|
|
|
|
|
|
10 |
其他可能影响潜在合同承担方的项目履约能力的法律文件(如有) |
|
|
|
|
|
其他可能影响潜在合同承担方的项目履约能力的资料(如有) |
|
|
|
|
|
填写说明:
1)“是否提交”栏目:已提交填写“√ ”,未提交填写“○”;
2)如需:表示如果项目执行必须具备该资料、证照、或文件,则参选企业应当提交,或依主办单位要求必须提交;
3)如有:表示如果企业发生表格提示情形,则企业应该提交的相关资料、证照、文件或说明。
本企业郑重承诺:
1. 本企业承诺本企业提交的上述材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有效性和完整性,是对本企业现存状况及履约能力的完整呈现。
2. 本企业承诺遵守贵司的廉洁政策和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参加贵司比选的过程中、未来履约的过程中(如中选签约)及履约完成后(如中选签约):1)不给予,或提议、承诺、授权给予贵司相关利益人员或机构任何钱财、权益或其他有价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回扣、招待、娱乐、购房、就业、旅游、馈赠及其他一切给予贵司相关利益人员及其家属以任何形式的受益);2)不充当任何第三方的代理或媒介,影响贵司相关利益人员或机构正确行使权利、开展工作;3)不寻求任何第三方帮助或代理实施前述1)、2)之行为;4)不实施违反贵司廉洁政策和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本企业若有违反本承诺函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贵司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参与比选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中选资格(如已中选)、解除合同(如已签署合同),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等处理措施;如因此给贵司造成损失,本企业愿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